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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專欄
(第二期)
機關黨支部 2016年5月19日
深入開展“兩學一做” 做“四講四有”合格黨員
——學《準則》和《條例》
(本期學習,專門聘請天津建材集團黨校王秀文校長講授。)
一、 《準則》、《條例》頒布的歷史背景:
1.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根本保證。
2.適應全面從嚴治黨新的實踐需要,推進黨內法規制度創新,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治本之策。
二、修訂的具體原因:
1.修訂《準則》的原因:
(1)適用對象過窄。
(2)內容過繁。
(3)正面倡導不足。
(4)紀法不分。
(5)廉潔自律主題不突出。
2.修訂《條例》的原因:
(1)政治紀律規定不突出不具體。
(2)紀法不分。
(3)黨紀的界定不明確。
(4)有必要將十八大以來從嚴治黨的成果納入
3.修訂的意義:為全面從嚴治黨立德立規
彰顯一種堅強決心,樹立一條道德底線,
厘清一份負面清單,傳遞一份明確信號。
第一部分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
一、準則的五大亮點
1.緊扣“廉潔自律”。
2. 堅持正面倡導。
3. 面向全體黨員。
4. 突出“關鍵少數”。
5. 刪繁就簡,使全體黨員易懂易記。
二、主要內容
1.中國共產黨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必須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督,永葆黨的先進性
和純潔性。
2.黨員廉潔自律規范
黨員廉潔自律規范(四個堅持)
第一條 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公與私)
第二條 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凈做事。((廉與腐)
第三條 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儉與奢)
第四條 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獻。(苦與樂)
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范(四個自覺)
第五條 廉潔從政,自覺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從政)
第六條 廉潔用權,自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用權)
第七條 廉潔修身,自覺提升思想道德境界。(修身)
第八條 廉潔齊家,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齊家)
第二部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一、概況
1.新《條例》分為3編,11章,133條,17000余字。分為總則、分則、附則。
2.新條例堅持: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于法。
3.增加:厘清負面清單,對號入座。
刪減:79條與刑法等法律法規重復的條目。
二、新《條例》五個亮點
1. 將黨章相關內容具體化,突出政黨特色、黨紀特色。
2. 將違反黨的紀律行為整合修訂為6類。
3. 突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4. 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
5. 體現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特別是作風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最新成果。
三、主要內容
(一)總則
1、第一章:處分的總原則(第1-5條)
確立條例的目的、一句、黨的指導思想等
(1)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2)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公正執行紀律,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
(3)實事求是。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的行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繩,準確認定違紀性質,區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
(4)民主集中制。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經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擅自決定和批準。上級黨組織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作出的處理決定,下級黨組織必須執行。
(5)懲前毖后、治病救人。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
2、第二章 要處分的行為和處分的類型(第二章第6-15條 )
對違紀概念、紀律處分種類及其影響等
(1)違紀種類
1)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3)違反黨和國家政策;
4)違反社會主義道德;
5)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
(2)處分的五種類型(第二章 第七條 )
1)警告;
2)嚴重警告;
3)撤銷黨內職務;
4)留黨察看;
5)開除黨籍。
6)各級代表留黨察看
7)改組
8)解散
3.第三章 對紀律處分運用規則做出規定(第16-26條)
4.第四章 對涉嫌違法犯罪黨員的紀律處分作出規定(第27-34條。
5.對預備黨員違紀及違紀后下落不明黨員的處理以及處分決定的執行等做出規定。
(二)分則
1.第六章 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第45-62條)
2.第七章 對違反組織紀律的處分(第63-79條)
3.第八章 對違反廉潔紀律行為的處分(第80-104條)
4.第九章 對違反群眾紀律行為的處分(第105-112條)
5.第十章 對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處分(第113-125條)
6.第十一章 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第126-129條)
(三)附則